接国家卫计委通知,全国2014-2015年度无偿献血表彰奖项申报工作现已开始。为做好我市无偿献血表彰申报工作,按照《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(2009年修订)》相关规定,凡在表彰年度期间参加过无偿献血,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参加无偿献血20次以上(献血次数计算方法:献200毫升的全血为1次;献1个治疗量的血小板为1次)的市民可按其献血总次数申报相应奖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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